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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視財經消息中,近日,繼廣州、佛山先後出臺租賃新政後,上海又出臺“一價清”政策。至此,炒房客、開發商這些人的後路或被斬斷。
上海住建委在其官方網站,公佈一份與上海物價局聯合簽署,名為“關於加強商品住房及其附屬地下車庫(位)等設施銷售監管的通知”的文件,對房地產銷售提出瞭如下要求:
1、開發商賣房中古餐飲設備買賣子、車位等附屬設施的時候,應該嚴格按照備案價銷售,不得收取電商費、團購費、茶水費等其他任何價款或費用;
2、不得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,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。
3、房價、車位價格都需要向政府備案,定價不合理的,政府部門可以要求“房地產開發企業重新申報備案”。如果備案後需要調價,也需要政府部門同意。
4、商品房、車位等附屬設施的銷售都采取“價格承諾制”,要在銷售現場明碼標價(包括價格,以及價格有效期)、公示價格承諾書。
5、違反規定的開發商,一經查實,暫停網簽資格,情節嚴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,並列入本市嚴重失信企業名單。構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機關處理。
6、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執行。
這個措施的出臺,可看出上海不滿足於“備案價降低”,但實際房價沒降低的現狀。主流媒體一直在報道房價下跌,但是老百姓不信,因為大傢都知道雖然備案價降低瞭,但實際上開發商利用其他手段把房價又賺回去瞭。這種名義上的房價降低,顯然不能讓大傢滿意。
上海此舉,就是要強行把房價真正摁下去。
任何措施和規定,不講違規怎麼處罰,都是假把式。顯然,這次增大瞭“違規“成本,尤其是構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這一句。真細究起來,構成犯罪也很容易,如收茶水費,就可牽涉到”商業賄賂“、”偷稅漏稅“等兩項罪名。
敢不敢出臺“一價清”,已成為地方政府是不是真心調控房價的試金石。一價清,一言以蔽之,就是不能再玩備案價之外的其他花樣瞭,必須老老實實按照備案價賣。
2017大轉折:住房將重回“公有制”?
前兩天,萬科董事局主席鬱亮在接受新華社采訪的時候打瞭個啞謎。他說,2017年對於中國房地產來說,意義堪比1998年。
1998年,中國樓市發生瞭什麼?這年是中國樓市走向市場化的分水嶺。此前,樓市基本上是“公有制”,政府、國有企業建房,職工以極低價格租住。市場化改革後,房子成為商品,開發商出現瞭。於是,“城鎮化+房地產+大基建”逐步成為中國經濟最重要的推動力量。
今天,這個模式有點玩不下去瞭。一是大多數中小城市,房屋已過剩,而人口增長緩慢;二是房價跑得遠比收入快,老百姓追不上;三是樓市積累瞭明顯的泡沫及民怨。
所以從去年起,國傢開始提出“房子是用來住的,不是用來炒的”,及醞釀建立“長效機制”。
雄安新區的出現,是第一個重磅炸彈。在雄安新區,商品房很有可能不出現,或被嚴格限制。
隨後,廈門開啟瞭限售的先例,二三十個城市跟進。在一些城市,甚至出現“追溯性限售”。
再往後,10二手餐飲設備估價0%的自持項目在土地拍賣市場上出現,直到上海把轉讓的土地性質定位為“租賃住房”。
這些天,更具爆炸性的消息來瞭——國傢圈定瞭廣州、深圳等12個城市,搞住房租賃試點。
即是說,台中中古設備收購國有企業、政府將強勢介入租賃行業、設立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”。之前,這些領域是完全市場化的。
在上海、深圳這樣人口有顯著流入的大中城市,未來新增住房結構將發生重大轉折,“公有制”主導住房市場的局面,肯定會出現。所以可以說:住房正重返“公有制”。當然,“公有制主導”不意味著“公有制包辦”,市場化模式仍存在,這叫並行不悖。
在住房過剩的大多數中小城市,基本上還是市場主導;
在住房供不應求的大中城市,公有制將發揮主導作用。
其實,什麼“制”不重要,重要的是讓老百姓滿意,讓大傢都有“獲得感”。
本文來源:央視財經
責任編輯:何雨芳_NN56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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